轉載-社會新聞-遠東要求更正增資登記 經部:無更正問題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2月20日 下午1:34
遠東集團今天(20號)在各大報刊登半版廣告,強調高等法院已經明確認定「太平洋流通投資公司」的「增資紀錄」並沒有「偽造文書」,因此呼籲主管機關應該遵守法院判決。但經濟部商業司今天回應表示,先前撤銷太流公司「增資登記」的判決,與遠東集團提及的新判決是各自獨立,沒有「後法蓋前法」的問題,所以目前沒有考慮更正先前的登記。(何庭歡報導)
商業司表示,遠東集團聲明所提到,高等法院依據新的判決「九十七年度囑上易字第一號」來認定太流公司的增資是合法的,並沒有偽造,因此經濟部過去撤銷太流公司的四十億元「增資登記」已經失去依據,應該依照新的「囑字第一號」判決基礎,更正過去的登記。
但商業司強調,九十九年二月份時,撤銷太流公司的「增資登記」是同樣根據高等法院九十八年十月二十六號的「九十三年度金上重訴字第六號」判決,在這個判決當中,有說明當時遠東紡織董事長室副理「郭明宗」確
商業司表示,遠東集團聲明所提到,高等法院依據新的判決「九十七年度囑上易字第一號」來認定太流公司的增資是合法的,並沒有偽造,因此經濟部過去撤銷太流公司的四十億元「增資登記」已經失去依據,應該依照新的「囑字第一號」判決基礎,更正過去的登記。
但商業司強調,九十九年二月份時,撤銷太流公司的「增資登記」是同樣根據高等法院九十八年十月二十六號的「九十三年度金上重訴字第六號」判決,在這個判決當中,有說明當時遠東紡織董事長室副理「郭明宗」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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