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陸嚴打地溝油 最重判死刑
中央社 - 2012年2月24日 下午4:43
(中央社台北24日電)中國大陸日前發布一項通知,將嚴懲「地溝油」犯罪行為,最重可判死刑。
法制晚報報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日前聯合發布「關於依法嚴懲『地溝油』犯罪活動的通知」,內容明列上述規定。
通知寫道,對利用「地溝油」生產「食用油」者,將以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對於累犯、前科、共同犯罪的主犯、集團犯罪的首腦等情節,以及犯罪金額巨大、情節惡劣、危害嚴重、群眾反應強烈,造成國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損失的犯罪份子,將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