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師大商圈商家 今再上街頭 籲輔導取代執法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2月17日 上午11:57
北市府祭出都市計畫法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等法令,針對師大商圈違規營業的六十八家店家,開出通知單改善,沒有合法使用登記證明的,就必須要停業。「守護師大商圈聯盟」今天(十七號)下午一點半,再度聚集眾多店家,抗議北市府強力執法,守護師大商圈聯盟發言人柯先生說,這次的抗議行動,
▼5則網友回應▼
  • CCD  •  新竹市, 臺灣  •  8日前
    違法利益賺不夠肥 政府要抓就喊要輔導協商 守法的比較笨就是了啦... 沒要求把違法獲利吐出來就很不錯了
  • jessica  •  8日前
    違法還可以要求輔導? 真是夠了, 令人不齒!!!
  • 紫絮  •  台北, 臺灣  •  8日前
    市政府原本規劃的特區只有一小塊對吧?
    那一小塊有人被開單或者停業嗎?有的話麻煩出聲下!
    看著特區有錢賺周邊無限上綱
    就憑著一句"為什麼他可以我不行"也要開
    被取締被開單也想憑著一句"為什麼他可以我不行"
    為什麼不行?因為那是特區你不是!
  • 小叮噹  •  台北, 臺灣  •  5日前
    要是能這樣,以後交通違規也可以如此,憑什麼馬上給人家開紅單,真是太扯蛋~

    規則早就訂出來,自己不遵守,然後久了就變成理所當然要別人容忍,賺錢那麼好賺阿~
    難怪會有一句話,久居成自宅,得了便宜還賣乖.

    甚麼叫輔導,說穿了就是要政府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做秀做到此為止就好,大家仔細看,要是最後真的如此,只能說又是一次政府的做秀罷了~

    而且說的很好笑,如果執法,商圈就會滅亡.....好笑咧~ 自己不遵守法規,還怪說商圈滅亡,只能說鳩由自取.
  • 大媽  •  台北, 臺灣  •  8日前
    這些攤商 侵害居民的住宅安寧權 晚上吵到那麼晚 舊址ˇ顧自己做生意賺錢 商圈既然是商圈 應該有相關規範 不能夠整天吵那些居民吧 我比較同情師大商圈附近的居民權益 因為晚上吵到睡不好 這是幾乎沒人受的了的事情 傷人當然只顧賺錢 越多賺錢機會當成更好啊 應該要有明確規範營業到幾點 過時間就開罰 或勒令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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