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帶頭違法 新北勞檢:中華電信4國營事業嚴重
新頭殼 - 2012年2月20日 上午9:54
新頭殼 2012.02.19陳冠廷/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去年11至12月對公務機關及國營事業單位的勞務採購得標廠商,實施勞動條件專案檢查。結果以國營事業單位的違規比例較為嚴重,包括中華電信、中華郵政、台灣菸酒公司及中央健保局,都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的情事;勞工局除依法裁處業者外,未來仍將不定期派員實施勞動的複檢抽查,若有相同違法情事將加重處罰,以保障勞工權益。
勞工局長高寶華表示,本次抽檢的13家廠商中,以國營事業單位的違規比例較為嚴重,包括中華電信、中華郵政、台灣菸酒及中央健保局,相關違法的事項,包括簽訂定期契約、未全額給付工資、未給付加班費、未確實記載勞工出勤時間,及超時工作等;因此呼籲公務機關在承辦採購案的同時,應善盡對勞工的保護責任,加強對得標廠商的監督,以避免派遣勞工受到不當的待遇。
高寶華指出,根據勞基法規定,勞工從事有繼續性之工作,雇主不得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去年11至12月對公務機關及國營事業單位的勞務採購得標廠商,實施勞動條件專案檢查。結果以國營事業單位的違規比例較為嚴重,包括中華電信、中華郵政、台灣菸酒公司及中央健保局,都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的情事;勞工局除依法裁處業者外,未來仍將不定期派員實施勞動的複檢抽查,若有相同違法情事將加重處罰,以保障勞工權益。
勞工局長高寶華表示,本次抽檢的13家廠商中,以國營事業單位的違規比例較為嚴重,包括中華電信、中華郵政、台灣菸酒及中央健保局,相關違法的事項,包括簽訂定期契約、未全額給付工資、未給付加班費、未確實記載勞工出勤時間,及超時工作等;因此呼籲公務機關在承辦採購案的同時,應善盡對勞工的保護責任,加強對得標廠商的監督,以避免派遣勞工受到不當的待遇。
高寶華指出,根據勞基法規定,勞工從事有繼續性之工作,雇主不得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