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反粗暴解約 12社大聲援萬華

台灣立報 - 2012年2月19日 下午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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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舒涵台北報導】成立12年的萬華社區大學面臨危機。萬華社區大學近4年辦學成效頗佳,評鑑連連榮獲特優,今年評鑑卻首次出現乙等成績,因帳目問題遭台北市教育局終止合約,將從3月起由龍山國中暫時接管。
▲萬華社大目前有近3千位學員及百餘位講師與行政人員,校長挪用公款案已進入偵察程序,社大運作預定暫由龍山國中接管至7月底,圖為假日午後的萬華社大。(圖文/黃士航)
萬華社區大學同仁為此相當不滿,認為教育局行文通知急促,針對問題無任何徵詢、溝通餘地,行政程序太過粗糙。由於萬華社大即將開課,台北市12所社大發出聯合聲明聲援萬華社大,期盼台北市政府顧及萬華社大上百名講師和3千多名學員受教權益,調查未果前,讓工作團隊繼續運作。
根據教育局規定,社大現有經營團隊必須連續3年評鑑甲等以上(含甲),才符合續約規定,去年萬華社大在評鑑中,因帳目問題被評為乙等,因此被審議為「不予續約」。
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秘書長高茹萍指出,萬華社區大學名義上由九九文教基金會承辦,但成立12年來,實際是由萬華社大校長李端端籌作經費運作、統籌資源,也自負盈虧。萬華社大長年為環境保護、社區營造、地方文史努力,辦學好評,從96年開始連續4年評鑑獲特優。依照台北市教育局訂定的「100年度台北市社區大學評鑑報告」各指標,去年萬華社大獲得評審委員一致肯定,甚至高度讚譽,令人匪夷所思的是,101年2月1日函核給台北市促進社區大學發展委員會」台北市萬華社區大評鑑成績為乙等,審議決議不予續約。
▲萬華社大近日因校長涉嫌挪用公款一案,遭到台北市教育局評鑑為乙等的社區大學並截止契約,12年來的承辦權恐將易主。(圖文/黃士航)
校長澄清無挪用公款
媒體16日報導「萬華社大校長涉挪公款 教局終止契約」一文,高茹萍解釋,社區大學運作往往需要自負盈虧,教育局處的社大補助常拖很久,校長只能四處籌備經費,預支講師費、行政人事費用;然而,萬華社區大學校長李端端常需將私人帳戶提出週轉金給萬華社大,等教育局撥款後再轉回校長私人帳戶,並非挪用公款。
去年11月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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