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北捷充電送辦 網友:使用者付費總可以吧

聯合新聞網 - 2012年2月20日 上午11:56
民眾在捷運站充電遭法辦,引發網友議論紛紛。有網友批評,檢方作法「大砲打小鳥」,且政府推動e化城市,四處宣傳無線上網,但手機或筆電沒電了,卻不提供充電服務;但也有網友認為,既然插座上已貼了禁用警語,被抓到也無話可說。
在捷運列車上,「低頭族」愈來愈多,大家忙著使用智慧型手機或iPad等行動上網裝置。不過,萬一沒電了,在捷運站充電卻可能會被以竊電罪送辦。
新聞曝光後,在台大批踢踢(ptt.cc)引發熱烈討論,有人支持,但也有人認為規定不盡合理。
網友asimon就說,許多捷運站都有提供免費上網,也設置放筆電的無線上網桌,但使用行動上網沒電了,卻找不到地方
▼5則網友回應▼
  • 志一  •  桃園市, 臺灣  •  5日前
    政府施政以服務為導向.如有前開需求.應以收費或其他方式建置充電服務.微罪勿浪費司法資源..
  • Yahoo!奇摩使用者  •  台北, 臺灣  •  5日前
    使用者付費總可以吧???
  • Titan  •  台北, 臺灣  •  4日前
    勿以惡小而為之,犯罪就是犯罪,不應有重罪輕罪之分。
  • 辰玥  •  台北, 臺灣  •  5日前
    也許那人只是緊急所需,借用一下,幹嘛小題大作!
  • 小香  •  台北, 臺灣  •  5日前
    在公共區域、車站、公家機關可以設立一些投幣式的充電站,若臨時電子產品沒有電又有急需的時候可以充電,相信應該還是有人願意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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