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心肌梗塞溺斃 法院判不理賠

台灣新生報 - 2012年2月21日 下午12:56
陳姓男子到游泳池做SPA時,不慎昏倒溺斃,子女向保險公司請求意外險理賠,保險公司認為陳是心肌梗塞發作而溺斃,拒絕理賠。台北地院認定死因非意外,判保險公司不用賠。
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自民國七十五年起向四家保險公司投保終身壽險等,保險金額共新台幣一千一百
▼3則網友回應▼
  • 笨婷  •  台北, 臺灣  •  21日前
    終身壽險無論疾病還是意外,只要死亡或全殘就會理賠死亡保險金,記者舉終身壽險為例,居心可議
  • Yahoo!奇摩使用者  •  22日前
    意外險不賠 壽險可以賠吧
  • 路人甲  •  22日前
    意外險=檢察官鑑定為因急性心肌梗塞發作而溺斃,屬「意外」死亡。不賠
    呵呵呵那意外險要怎樣保險公司才要賠!!!!還是只要你們繳錢就好其它的再說再聯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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