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新北市 擬新規 防棄養 買狗先上2小時生命教育課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2月22日 上午5:30
相關內容 放大照片 ▲新北市政府研擬,民眾購買寵物前,須接受2小時講習課程,寵物店若違規偷賣,最高罰1萬5千元。圖為寵物美容師正在為小狗洗澡、吹乾。(陳志源攝)
中國時報【林金池╱新北市報導】
流浪狗引發環保、市容、撲殺是否人道等問題,新北市政府將規定,未來民眾購買犬隻,須先上兩小時「生命教育課程」,一旦寵物店違規偷賣,最高可罰一萬五千元。另外將成立「動物保護警官」,稽查虐待、棄養動物案件,違規者要強制上課,最高還可處卅萬元。
新北市農業局昨天上午在市政會議上,針對犬隻飼養問題研擬《新北市犬隻管理自治條例》,包括新設三部巡迴「寵物福利車」,提供疫苗注射、植入晶片、寵物登記、犬貓遺體免費處理等服務。另外,也與動保團體合作,實施偏遠地區犬貓絕育措施。
有鑑於虐待動物事件頻傳,新北市將成立「動物保護警官」,結合警察局等專業人力,主動遏止虐待動物,發現虐待、棄養動物行為,依《動物保護法》最高
▼5則網友回應▼
  • Jessica  •  Los Angeles, United States  •  3日前
    要上課的話,要自費才對,怎麼可以用公帑呢!而且兩個小時哪夠? 如果發現棄養,要罰更重,而且還不准再養...
  • 玫蓉  •  台北, 臺灣  •  3日前
    兼差賺錢,點我就是了
  • 硬體治療科  •  高雄市, 臺灣  •  3日前
    買狗的人 會照顧的 還是會照顧 會遺棄的 還是會遺棄.買狗的人太多了.丟棄/虐待的也很多.光是上課 就能彌補或者減少被遺棄或虐待的狗狗嗎?不切實際 又再浪費公帑.
  • 偽天使  •  嘉義市, 臺灣  •  3日前
    希望全台灣都可以這樣
    也希望不要雷聲大雨點小
    更望台灣有一天可以除去動物撲殺王國的醜名
  • LION  •  台北, 臺灣  •  3日前
    偉大的官員們..2小時太少了!!至少要通過考試院的國家考試才能養狗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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