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新北市 擬新規 防棄養 買狗先上2小時生命教育課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2月22日 上午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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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照片 ▲新北市政府研擬,民眾購買寵物前,須接受2小時講習課程,寵物店若違規偷賣,最高罰1萬5千元。圖為寵物美容師正在為小狗洗澡、吹乾。(陳志源攝)
中國時報【林金池╱新北市報導】
流浪狗引發環保、市容、撲殺是否人道等問題,新北市政府將規定,未來民眾購買犬隻,須先上兩小時「生命教育課程」,一旦寵物店違規偷賣,最高可罰一萬五千元。另外將成立「動物保護警官」,稽查虐待、棄養動物案件,違規者要強制上課,最高還可處卅萬元。
新北市農業局昨天上午在市政會議上,針對犬隻飼養問題研擬《新北市犬隻管理自治條例》,包括新設三部巡迴「寵物福利車」,提供疫苗注射、植入晶片、寵物登記、犬貓遺體免費處理等服務。另外,也與動保團體合作,實施偏遠地區犬貓絕育措施。
有鑑於虐待動物事件頻傳,新北市將成立「動物保護警官」,結合警察局等專業人力,主動遏止虐待動物,發現虐待、棄養動物行為,依《動物保護法》最高
中國時報【林金池╱新北市報導】
流浪狗引發環保、市容、撲殺是否人道等問題,新北市政府將規定,未來民眾購買犬隻,須先上兩小時「生命教育課程」,一旦寵物店違規偷賣,最高可罰一萬五千元。另外將成立「動物保護警官」,稽查虐待、棄養動物案件,違規者要強制上課,最高還可處卅萬元。
新北市農業局昨天上午在市政會議上,針對犬隻飼養問題研擬《新北市犬隻管理自治條例》,包括新設三部巡迴「寵物福利車」,提供疫苗注射、植入晶片、寵物登記、犬貓遺體免費處理等服務。另外,也與動保團體合作,實施偏遠地區犬貓絕育措施。
有鑑於虐待動物事件頻傳,新北市將成立「動物保護警官」,結合警察局等專業人力,主動遏止虐待動物,發現虐待、棄養動物行為,依《動物保護法》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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