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學生情侶穿制服開房間 旅館挨告 免賠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2月24日 下午12:44
台北市一對未成年小情侶放學後,制服都沒換就直奔旅館幽會。女學生後來出現婦女病被家長發現,怒告小男友和家長以及旅館業者,要連帶求償一百五十萬元。台北地院認為雖然雙方你情我願,但男學生仍有責任要賠償,至於家長也因為監督鬆懈,判決要連帶賠償二十五萬元。旅館業者則免賠。
(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王姓高中生在民國九十九年十月初和一名就讀國中的女學生相識交往。但兩人交往沒多久,小情侶趁學校放學下課,制服都沒換就直奔台北市八德路的商務旅館開房間。同年十月底,女學生罹患陰道炎和子宮頸炎,隔一個月女方家屬又發現,女兒似乎罹患憂鬱症因此帶她去精神科就診,結果卻被診斷出罹患適應障礙跟創傷壓力症後群,家屬才驚覺女
▼5則網友回應▼
  • 神氣阿拉蕾  •  台北, 臺灣  •  1日15小時前
    那女方家長也有責任吧!
  • 火星人  •  台北, 臺灣  •  1日11小時前
    說實在的,未成年還是乖乖讀書吧!真愛、假愛都搞不清楚。身體、心智也都還沒真正發育成熟,出問題也無法自己處理。

    做的時候自以為很成熟、很成人,把父母的告誡當做觀念老舊的屁話。真的出了問題,卻又變成未成年人一樣完全不知怎麼處理,最後還是要父母出面付錢或負責,真是蠢…

    出問題(生病、懷孕…)可以自己負責時,要怎麼性行為,父母才懶得管哩!就是因為父母的性經驗比未成年多,還生過孩子,比未成年人清楚性行為可能有哪些後果和麻煩事,而且知道最後要負責任的還是他們,才會告誡你們不要亂來的啦!!!
  • christina  •  台北, 臺灣  •  1日11小時前
    所以小孩上下學都要父母親自接送比較沒機會搞怪
  •  •  1日14小時前
    這才是新聞!學校老師教的好!讚~現在小女生動不動就跟著人上賓館 !
  • fdjsio  •  台北, 臺灣  •  1日13小時前
    砲友就砲友幹啥一定要鬼扯是情侶是男女朋友?
    有種結婚給我看啊~
    明明沒要結婚就單純發洩性慾的砲友嘛!
    這種天天都上演的事還能上新聞
    可見真的沒啥新聞可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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