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剝削外籍看護工 女雇主遭訴
中央社 - 2012年2月24日 下午3:17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4日電)林姓女子僱用印尼籍看護工照料父親,但多次以忘記或多煮開水、買餐超過5分鐘未回家等為由,非法扣減看護新台幣9萬多元薪水;台北地檢署今天依人口販運防制法將林女起訴。
仲介公司表示,受害的女子已到新雇主家服務,他們會繼續協助印女向林女要求返還9萬多元的薪資。
起訴書指出,53歲的林女經由仲介簽約,從民國99年3月5日起、為期2年、以月薪1萬5840元僱用合法引進的印尼籍女看護工照料她父親。
印女工作期間,林女除要求她照顧父親,連母親也要照顧並處理母親大小便;另外,林女多次以忘記煮開水扣50元、多煮開水、買餐超過5分鐘未回家、外套掉地上扣洗衣費300元與拖地損及桌椅等為由,非法扣減、剝削她的薪
仲介公司表示,受害的女子已到新雇主家服務,他們會繼續協助印女向林女要求返還9萬多元的薪資。
起訴書指出,53歲的林女經由仲介簽約,從民國99年3月5日起、為期2年、以月薪1萬5840元僱用合法引進的印尼籍女看護工照料她父親。
印女工作期間,林女除要求她照顧父親,連母親也要照顧並處理母親大小便;另外,林女多次以忘記煮開水扣50元、多煮開水、買餐超過5分鐘未回家、外套掉地上扣洗衣費300元與拖地損及桌椅等為由,非法扣減、剝削她的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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