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攤販設置 將改為登記制
自由時報 - 2012年2月26日 上午4:28
〔自由時報記者侯承旭/高雄報導〕為了管理全市的攤販,高市府制定新的攤販管理自治條例,未來攤販設置將從許可制改為登記制,由攤販組成管委會自行管理。
高雄市目前登記有案的攤販集中場共四十九處,全部位於合併前的高雄市,原高雄縣沒有合法的攤販集中場。為了縣市合併後一體適用,市府制定新的管理自治條例,待市議會審議通過後即可公告實施。
新的攤販管理自治條例最大精神就是「自主管理」,由過去較嚴格的許可制改為登記制,只要攤販組成管委會並取得道路商家的同意,就可登記成為攤販集中場,相關的清潔、交通、租金等由管委會自行
高雄市目前登記有案的攤販集中場共四十九處,全部位於合併前的高雄市,原高雄縣沒有合法的攤販集中場。為了縣市合併後一體適用,市府制定新的管理自治條例,待市議會審議通過後即可公告實施。
新的攤販管理自治條例最大精神就是「自主管理」,由過去較嚴格的許可制改為登記制,只要攤販組成管委會並取得道路商家的同意,就可登記成為攤販集中場,相關的清潔、交通、租金等由管委會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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