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生活新聞-買狗先講習╱民眾嫌麻煩 可能到外縣市買

聯合新聞網 - 2012年2月22日 上午11:15
新北市政府研訂「犬隻管理自治條例」,包括買狗須先講習、寵物業者有虐犬通報義務等。新北市寵物業者、獸醫都肯定「立意良好」,但也憂心民眾嫌麻煩,乾脆到外縣市買狗。
新北市寵物公會理事長彭文通說,買狗先講習有助民眾先了解適不適合養狗,但此舉恐造成民眾到外縣市買狗,影響生意,尤其業者若未確認民眾講習憑證而賣狗導致受罰,可能造成「檯面下交易」,反倒不利政策落實。
優里寵物美容中心高小姐說,民眾的確可能為省掉講習的麻煩,到外縣市買狗;不過此舉也可減少一時衝動買狗、不久就遺棄的問題。建議市府要讓民眾充分宣導這項政策,其實參加講習,民眾可學到如何與狗相處等知識,也算是一項免費的福利。
新北市獸醫師
▼5則網友回應▼
  • 你管我叫啥  •  台北, 臺灣  •  4日前
    我覺得要上課不如強制執行植入晶片....植入晶片需要攜帶雙證件及私人印章預防飼主留下假資料!!
  • F D  •  台北, 臺灣  •  4日前
    寵物活體販售都被那些動保團體以繁殖場虐待種公母的事件打到都轉成私人交易了
    一百位買貓狗的人 有一半以上都是跟私人繁殖買 而不是寵物店
    而私人繁殖比合法登記的寵物店更無法可管
    否則大家都不去買寵物店的貓狗 理論上爭議應該會減少阿 怎麼不減反增??!!
    但是有哪位動保人士有哪個動保團體去呼籲不要買私人繁殖的貓狗!!??
    這下好了 中了動保團體的圈套 搞死合法的業者 搞大非法的私人繁殖
    要是我 過個橋到北市買貓狗也可以 何必在新北市買
    所以立這個法到底好在哪裡?
    不從國民基本教育做起 不從社會公德心教育做起 買狗前再上一萬個時數 還是會丟棄狗
    根本"本末倒置"
  • Tammy  •  3日前
    不要再有賣買動物的行為, 商人利用動物賺生命的錢. 買者的心態萬一到最後又棄飼. 流浪動物之家又要付出精神與財力.. 最好不要有竉物店販售生命的買賣,, 拒絶販售, 有愛心就不要有分別心. 花錢是白痴的行為. 你有愛就給流浪犬貓希望. 照顧牠們.. 才是善知識的人.
  •  •  台北, 臺灣  •  2日0小時前
    建議;只要狗或寵物沒有植入晶片或沒有被主人牽著狗鍊走在路上..全部當流浪狗抓走...一方面可以可有制度的管理..因為狗的大小便污染環境及行人安全的困擾..一方面可以再次整理流浪狗讓愛養狗人領養........凡是養狗寵物的人必須採晶片登記所有人制為其負責到寵物往生..當中10年採回報續養追蹤制度[電腦統計方便了].再者政府可有往生火化寵物作業登記追蹤..但若無遵守者須有罰責.效果可彰..........................幾乎所有寵物皆可如此作業...有這作業還可增加就業機會.寵物當成是自然人來管理.就很方便.
  • Drew  •  3日前
    做不到的事又何必說出來? 現有法令如果能確實執行的話,哪還需要發明什麼講習。要講給自己爽的事情就自己在心裡想想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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