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生活新聞-防棄養! 新北擬定法飼主需先上課才能買寵物

NOWnews - 2012年2月21日 下午5:55
記者甘芝萁/綜合報導 新北市政府考慮定法規範飼養寵物的飼主,必須在購買寵物前接受2小時的生命教育課程,取得認證後才能養貓犬;此外,更打算成立「動物保護警官」,由警察局、消防局、環保局等調派專業人力,主動出擊查察虐待動物事件,遏止虐待動物事件發生;新北市長朱立倫說,「讓大家知道,棄養動物跟棄養小孩一樣,有人會去查。」
動物保護觀念及相關法令逐漸成熟,新北市農業局今(21)日上午在市政會議上,報告10項「護犬愛貓,從心出發新思維」措施,包括新設3部巡迴「寵物福利車」,提供疫苗注射、植入晶片、寵物登記等服務,以及與動保團體合作實施偏遠地區犬貓絕育。
此外,農業局也可考慮透過「新北市犬隻管理自治條例」等相關法
▼5則網友回應▼
  • hi  •  台中市, 臺灣  •  4日前
    生小孩前也應該要先上課
    以免亂生亂養
  • Tish  •  台北, 臺灣  •  4日前
    麻煩非法繁殖場也加強處理一下好嗎...買賣貓狗這行為根本就應該禁止。(收容所一堆等死的沒人要,其中更不乏名種狗)
    如果說「讓大家知道,棄養動物跟棄養小孩一樣,有人會去查。」 那販賣小孩違法的話販賣動物是不是也應該比照辦理...
  • sonic916  •  台北, 臺灣  •  4日前
    上課有用的話還需要監獄嗎, 當官的腦子就是不一樣
  • JASON  •  台北, 臺灣  •  4日前
    就算上了課,會棄養的人還是會棄養!就像考到了駕照,酒後開車的人一樣還是有~個人覺得這樣的措施根本無效!!
  • justFun  •  台北, 臺灣  •  4日前
    生命不是玩具, 買什麼買啊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talknews 的頭像
    talknews

    每日新聞摘要&網友評論分享

    talknew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