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生活新聞-防棄養! 新北擬定法飼主需先上課才能買寵物
NOWnews - 2012年2月21日 下午5:55
記者甘芝萁/綜合報導
新北市政府考慮定法規範飼養寵物的飼主,必須在購買寵物前接受2小時的生命教育課程,取得認證後才能養貓犬;此外,更打算成立「動物保護警官」,由警察局、消防局、環保局等調派專業人力,主動出擊查察虐待動物事件,遏止虐待動物事件發生;新北市長朱立倫說,「讓大家知道,棄養動物跟棄養小孩一樣,有人會去查。」
動物保護觀念及相關法令逐漸成熟,新北市農業局今(21)日上午在市政會議上,報告10項「護犬愛貓,從心出發新思維」措施,包括新設3部巡迴「寵物福利車」,提供疫苗注射、植入晶片、寵物登記等服務,以及與動保團體合作實施偏遠地區犬貓絕育。
此外,農業局也可考慮透過「新北市犬隻管理自治條例」等相關法
動物保護觀念及相關法令逐漸成熟,新北市農業局今(21)日上午在市政會議上,報告10項「護犬愛貓,從心出發新思維」措施,包括新設3部巡迴「寵物福利車」,提供疫苗注射、植入晶片、寵物登記等服務,以及與動保團體合作實施偏遠地區犬貓絕育。
此外,農業局也可考慮透過「新北市犬隻管理自治條例」等相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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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 台中市, 臺灣 • 4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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