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政治新聞-依法行政 不能撇清責任

自由時報 - 2012年2月26日 上午4:27
記者林相美/新聞分析
師大商圈爭議越演越烈,居民與店家持續發聲,而台北市政府也一再強調依法行政,但身為主管機關,北市府近年來大量投注資源行銷各大商圈,鼓勵商圈發展,卻沒有完整規劃,居民抗議採個案處理,不告不理,被動任由店家增店、擴張,終致民怨沸騰,此時再祭鐵腕,時機未免太晚。
一般民眾看師大商圈的爭議,最大的疑惑是,既然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住三」六米以下巷道不能經營餐廳、服飾店,為何師大商圈的業者可以取得營利事業登記證。
北市府一貫說法是經濟部修訂商業法,檢具相關文件即可申請營業登記證,不需通過都市計畫審議、商業、環保、消防安檢等聯合審查,換言之,不是市府不審,是中央修法不必審,店家本來就應
▼5則網友回應▼
  • 白瀧  •  Zhong Zheng Qu, Taiwan  •  1日0小時前
    把師大居民 形容成這麼悲情這麼得清高 真這麼的站得住腳嗎? 簡直一派胡言 乾脆把師大居民說成生活在水深火熱的地獄裡...難不成全台夜市居民都生活在水深火熱裡....油煙 出入不便 噪音 高房價...請問哪個興盛的夜市沒有這些特徵...問題是該怎麼解決 而不是在這邊狗咬狗 廢話一堆
  • 世明  •  7日前
    果然是官僚「業務分工不合作」惹得禍?
  • 查無此人  •  7日前
    千錯萬錯,都是市府的錯就是了!

    開店做生意要砸本錢,為什麼不先做好功課?做生意一定會先研究當地人潮多不多,我的目標客戶群佔人潮多少,等等之類的,那為什麼不仔細看清楚登記證上面寫的分區規定?

    土地使用分區很專業嗎?我不知道,走一趟區公所問不到嗎??走路不看紅錄燈被車撞到,自己也有錯吧!

    自己該做的不做,出事了就只會怪東怪西,一面羨慕說國外環境多好,但回國卻認為髒亂是理所當然!現在怪政府不雞婆,如果市府管太多又會嫌政府吧!

    市府當然有錯,但重點是,那些違法商家也有錯,居民的錯就是當初不該因為人情容忍這些店!!

    別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違法的收一收,合法的還是可以在啊!
  • 阿比  •  台中市, 臺灣  •  7日前
    政府既然會准~ 嗣後又以各種理由說不准~ 顯然違反公法上誠信原則~ 要民眾事先查好相關法規? 少笑死人了... 民眾就是相信政府的許可才會做~ 許可後又拿另一套說不行? 天下還有這種鳥政府?
  • 白瀧  •  Zhong Zheng Qu, Taiwan  •  1日0小時前
    道路罰則未繫安全帶罰1500 元未戴安全帽才
    500 馬路霸汽車違規臨停才罰600甚至於僅口頭勸導免罰 這算甚麼鳥籠罰則 簡直是劫貧濟富 圖利開車族 哪個狗官訂的罰則 踹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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