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財經新聞-美光華亞科結合 公平會通過
中央社 - 2012年2月29日 下午1:09
(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29日電)公平會29日召開委員會議,並決議有關美商美光公司擬與華亞科技公司結合案,依公平交易法第12條規定,不禁止兩者結合。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美光曾在民國97年間收購德商奇夢達公司所持有的華亞,與南亞科技公司共同經營華亞,並向公平會申報結合。
公平會表示,美光目前持有華亞29.73%股權,擬透過華亞近期私募案,增加華亞持股達1/3以上;美光目前控有華亞半數董事,且不排除在這次增資認股後進一步掌控華亞的業務經營與人事任免,且美光、華亞上一年度銷售金額已達公平法申報門檻,因此,提出結合申報。
公平會指出,美光挹注資金、增加對華亞公司持股,結合行為發生後對目前DRAM(動態隨機存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美光曾在民國97年間收購德商奇夢達公司所持有的華亞,與南亞科技公司共同經營華亞,並向公平會申報結合。
公平會表示,美光目前持有華亞29.73%股權,擬透過華亞近期私募案,增加華亞持股達1/3以上;美光目前控有華亞半數董事,且不排除在這次增資認股後進一步掌控華亞的業務經營與人事任免,且美光、華亞上一年度銷售金額已達公平法申報門檻,因此,提出結合申報。
公平會指出,美光挹注資金、增加對華亞公司持股,結合行為發生後對目前DRAM(動態隨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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