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反應不及無過失! 撞死自摔騎士不起訴

TVBS - 2012年3月1日 下午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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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照片反應不及無過失! 撞死自摔騎士不起訴
苗栗有一起撞死人卻不起訴的案例!一名駕駛開車經過大彎道時,撞到酒後騎車而摔倒在地的男子,造成他傷重死亡,家屬憤而提告,但檢方偵結,認為駕駛人沒有超速,而且行經大彎道,再看到有人倒臥路面,反應時間不到2秒,認定駕駛人沒有過失責任,不起訴。

車禍現場,機車倒在中央分隔島,車身有嚴重擦撞痕跡,一雙步鞋也留在現場,但騎士因為被撞,頭部、胸部和腹部重傷,送醫不治。警方:「男子騎車在路上,自己...就是說摔倒,摔倒之後,後面車子經過壓到。」

▼5則網友回應▼
  • 滄月  •  Zhong Zheng Qu, Taiwan  •  2日22小時前
    不是我沒同情心 只是要就事論事 騎士喝酒騎車本身就錯了= =
    難道吃白米飯噎死可以告農夫謀殺嗎?
  • Yahoo!奇摩使用者  •  3日前
    家屬這樣要怪人 自己酒後騎車 摔倒 被撞死
    要怪開車的 那開車的是在倒楣啥小 還好檢察官不起訴
    不然還要賠超多錢
  • RoadHeart  •  Zhong Zheng Qu, Taiwan  •  2日21小時前
    說穿了,家屬目的還是要錢吧。

    簡單來說就是台灣舊有的民情「撞死人,不論對錯,先講道義」,今天一個人被你撞死,無論他有怎麼樣的不是,總之你就是不該弄死他,所以至少你該來點"誠意"。

    不就是基於這種想法,被撞死的劉姓男子家屬才會理直氣壯的提告嗎? 這時過失致死還真是好用。

    只是近來台灣法治觀念漸漸抬頭,不對就是不對,也有許多在這種狀況下判駕駛無罪的判例。我認為一個國家還是以法為先較好,法、理、情,總是好過情、理、法。
  • 小奧  •  2日23小時前
    不要喝酒開(騎)車,不然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 sunny  •  2日20小時前
    這個檢察官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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