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塗銷車格 非妨害公務
自由時報 - 2012年3月2日 上午5:00
〔自由時報記者李忠憲/新北報導〕在新北市新莊區開雜貨店的46歲男子吳建璋,去年10月見市府交通局在他店門口設收費停車格,心生不滿,不顧施工人員阻攔,竟拿黑漆將停車格標線塗銷,因而挨告。板橋地檢署認為其行為不構成妨害公務,只能以交通法規裁罰,做出不起訴處分;但法界人士卻認為,實務上其實有構成刑法毀損罪,交通局仍可聲請再議。
吳建璋因長期在雜貨店門口及巷道自劃
吳建璋因長期在雜貨店門口及巷道自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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