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熱泡麵砸人臉 莽男判7月
中央社 - 2012年3月3日 下午1:33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3日電)前科累累的吳姓男子到超商消費不但怒罵店員,還因不滿在旁的女子勸阻,竟把熱騰騰的泡麵砸到她臉上,造成燙傷。法院依普通傷害罪,將吳男判刑7個月。
台北地院判決書指出,吳男去年服刑出獄後,到台北捷運龍山寺站的超商消費,先口出惡言辱罵店員,並不滿一名女子出面勸阻,竟把裝滿熱水的泡麵砸到她臉上
台北地院判決書指出,吳男去年服刑出獄後,到台北捷運龍山寺站的超商消費,先口出惡言辱罵店員,並不滿一名女子出面勸阻,竟把裝滿熱水的泡麵砸到她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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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摩祖師 • Zhong Zheng Qu, Taiwan • 1日4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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