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師帶喝酒學生進警局 家長告警
自由時報 - 2012年3月4日 上午4:23
〔自由時報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台北市3名國中生在校偷喝軟性酒精飲料,2人因此醉倒,負責買酒的小冰(化名),被老師帶往派出所釐清,家長認為警方約訊女兒影響受教權,又為了是否請假問題,控告承辦警方偽造文書;檢察官認定校方帶學生到派出所也算「生活教育」,予以不起訴。
檢認為算生活教育 不起訴
案發時就讀北市士林某國中一年級的小冰,99年6月14日,上學途中到某便利商店買了3瓶軟性酒精飲料,趁下課與林姓、劉姓女同學一起「乾杯」,沒想到小冰安然無恙,2名女同學卻相繼醉倒,送到保健室休息。
林姓導師獲悉,要追究賣酒給未成年學生的超商,中午帶著3名女學生前往士林分局山仔后派出所報案,事後超
檢認為算生活教育 不起訴
案發時就讀北市士林某國中一年級的小冰,99年6月14日,上學途中到某便利商店買了3瓶軟性酒精飲料,趁下課與林姓、劉姓女同學一起「乾杯」,沒想到小冰安然無恙,2名女同學卻相繼醉倒,送到保健室休息。
林姓導師獲悉,要追究賣酒給未成年學生的超商,中午帶著3名女學生前往士林分局山仔后派出所報案,事後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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