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吳:我非執行者 洪:純選民服務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3月1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陳文信、盧金足╱綜合報導】
台中地院昨天宣判台糖售地案,曾任台糖董事長的前民進黨祕書長吳乃仁、前立委洪奇昌都發出聲明表示,相關指控絕非事實,等看到判決書後,他們將依法提起上訴、還原事實、捍衛清白。
吳乃仁表示,這件事是公開招標案,在他離職半年後發生,執行的人不是他。且台糖每半年會檢討尚未執行的標案,這件招標案是經台糖檢討後認為價格不需改變,繼續執行,他當時已非台糖董事長,無從干涉台糖決策。如有任何不妥或不法,接任的主事者可停標或廢標。他強調,他沒有任何圖利自己、他人或損害台糖公司的權益,法院判決對事實有所誤解,且對於諸多有
▼5則網友回應▼
  • YUOZI  •  Zhong Zheng Qu, Taiwan  •  3日前
    聽聽兩人說的話還像人話嗎? 真聽不下去
    難道黑道小弟殺人,老大說我不是執行者 就脫罪沒事了嗎?
    難道選民服務指為特定關係良好,有權勢的人服務嗎?
    這時大話 跟民視 談話節目怎不出來譴責一下...
  • 軒鳴 林  •  Zhong Zheng Qu, Taiwan  •  3日前
    那麼會服務,怎麼我都感受不到有被服務過...
  • IF003  •  3日前
    呵呵....
    大家都需要服務一下~~~
  • 笑點  •  Yan Cheng Qu, Taiwan  •  2日19小時前
    邀功諉過 還想當選?
  • senhobra  •  Zhong Zheng Qu, Taiwan  •  3日前
    國營事土地買賣大多需要1-2年才成,離職半年後才發生,您說下指示的是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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