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停車逾3分鐘未熄火基市環局要罰
台灣新生報 - 2012年2月26日 下午11:31
行政院環保署於今年二月十六日公告「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熄火管理辦法」,將於三月一日起實施,並於六月一日起開罰。對此,基隆市環保局提醒駕駛人,未來若有停車逾三分鐘未熄火的情形,將被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處以罰鍰。
基隆市環保局表示,未來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等候逾三分鐘,經勸導改善仍未立即熄火者,得依法處分並按次處罰,依不同車種最高可罰新台幣一萬五千元至六萬元;不過,對於有停車怠速必要者,如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冷藏車、作業中的貨櫃車、轉播車等,抑或是
基隆市環保局表示,未來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等候逾三分鐘,經勸導改善仍未立即熄火者,得依法處分並按次處罰,依不同車種最高可罰新台幣一萬五千元至六萬元;不過,對於有停車怠速必要者,如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冷藏車、作業中的貨櫃車、轉播車等,抑或是
▼4則網友回應▼
-
素貞 • 5日前
-
-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