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酒駕累犯 捧罰金難消牢獄災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2月29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甘嘉雯╱桃園報導】
酒駕累犯要注意了!桃園地區唐姓、黃姓兩名駕駛,頻頻酒後駕車遭取締,法官從拘役開始判刑,累積三個月到六個月不等的徒刑,分別有四到五犯,兩人日前捧著錢以為易科罰金就了事,卻遭執行科檢察官駁回聲請,認為他們有酒駕惡習,若不服刑難收矯治之效。
地檢署表示,四十歲的唐姓男子從民國九十八年起遭酒駕取締,法院在他首犯判他拘役五十五天,第二次判三個月有期徒刑,第三次判六個月。去年八月他又酒駕上路,在下午一點多遭警察攔查,酒精值高達一點三二,才過中午就滿身酒氣遭抓。
另一位黃姓男子的酒駕經驗更多,從九十三年起遭取締,第一次遭判拘役五十天,第二次判兩個月,第三次判三個月,第四次判四個月
▼5則網友回應▼
  • sun  •  Zhong Zheng Qu, Taiwan  •  4日前
    酒駕那麼多次除服刑外,應該再加強制工作三年(累犯)以昭烔戒.否則撞死人是早晚的事!!
  • kimurabonsai  •  4日前
    我比較贊成處死
    (因為他一次的意外可能就是一條人命~~所以不能拿無辜人命當賭注呀)
    (如果連續酒駕會加重判刑~~應該沒人敢酒駕吧??更何況還以為花錢就能消災??)
    (易科罰金應該增設累犯或是家中不缺錢的酒駕犯行~~應改以犯幾次就倍增罰鍰增加國庫)
    2x2x2x2x2=??相信一定能帶給國家很多財富~~也不必另外課徵蝦米稅了
  • 蹤跡  •  Zhong Zheng Qu, Taiwan  •  4日前
    台灣法律就是濫,都已經4~5次累犯了還判這麼輕.一般人被酒駕撞倒,能夠爬起來4~5次嗎?
  • 影呆呆  •  Zhong Zheng Qu, Taiwan  •  4日前
    可以直接槍斃嗎? 不要浪費國家資源了 這種廢材自己撞死就算了 牽連到別人不是很可憐...
  • 蔡田  •  Zhong Zheng Qu, Taiwan  •  4日前
    個人還是覺得,酒駕未肇事,應處以活體斷肢之刑(一次斷一隻,看他有幾隻可斷);酒駕肇事致人傷者,終身監禁,絕無假釋;酒駕肇事致人死者,判處死刑,絕無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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