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停車怠速熄火宣導 6/1起將開罰

台灣醒報 - 2012年2月29日 下午5:12
【台灣醒報記者郭庚儒台北報導】機車騎士、汽車駕駛請小心!6月1日起停車怠速等候超過3分鐘者,恐怕挨罰。今天環保署與台北市政府環保局合作,在中正紀念堂信義路與杭州南路口,大動作宣導「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為期3個月,6月1日起正式開罰,違反者機車處以1500元、汽車處以3000元及大客車處以5000元,按次處罰,最高處以6萬元。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在今年2月16日發布「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將在明天正式上路,配合環保局使用「紅外線熱像儀」協助稽查。環保署空保處長謝燕儒表示,民眾在路邊、停車場及在捷運站或火車站外等人,停車時應關閉引擎,否則車輛怠速未熄火超過3分鐘,6月1日起「違反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規定罰鍰標準」正式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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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則網友回應▼
  • no nickname  •  3日前
    寧願罰國人也要進美牛~啥道理?寧願罰國人也要進美牛~啥道理?
  • ROBSON  •  Zhong Zheng Qu, Taiwan  •  4日前
    我是個極守法的人 但看看在北縣地區連前座未上安全帶的車滿街跑 就又開罰後座者 真是令人莞爾
  •  •  4日前
    請問 我在車上休息因為法律規定不能發動引擎3分鐘無法開空調必須開窗戶,造成我暴露在危險與不安全情況睡醒後發現車子音響,方向盤引擎不見了也不知未何沒被吵醒懷疑被人從窗戶注入不明氣體昏迷,這樣可以聲請國賠嗎???
  • runman  •  3日前
    看到這則新聞真讓人很生氣。這規定的思考點只是很片面而且很官僚化,並沒有考慮實際上人民的需要,所謂:『以民為壑』大概就是這個意思,比較理想的作法應該是鼓勵油汽混合車,比如由政府補貼等。提出怠速超過3分鐘就要罰的這種腦殘官員應該是要下台換人來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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