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停車怠速熄火宣導 6/1起將開罰
台灣醒報 - 2012年2月29日 下午5:12
【台灣醒報記者郭庚儒台北報導】機車騎士、汽車駕駛請小心!6月1日起停車怠速等候超過3分鐘者,恐怕挨罰。今天環保署與台北市政府環保局合作,在中正紀念堂信義路與杭州南路口,大動作宣導「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為期3個月,6月1日起正式開罰,違反者機車處以1500元、汽車處以3000元及大客車處以5000元,按次處罰,最高處以6萬元。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在今年2月16日發布「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將在明天正式上路,配合環保局使用「紅外線熱像儀」協助稽查。環保署空保處長謝燕儒表示,民眾在路邊、停車場及在捷運站或火車站外等人,停車時應關閉引擎,否則車輛怠速未熄火超過3分鐘,6月1日起「違反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規定罰鍰標準」正式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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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在今年2月16日發布「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將在明天正式上路,配合環保局使用「紅外線熱像儀」協助稽查。環保署空保處長謝燕儒表示,民眾在路邊、停車場及在捷運站或火車站外等人,停車時應關閉引擎,否則車輛怠速未熄火超過3分鐘,6月1日起「違反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規定罰鍰標準」正式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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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則網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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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nickname • 3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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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man •
看到這則新聞真讓人很生氣。這規定的思考點只是很片面而且很官僚化,並沒有考慮實際上人民的需要,所謂:『以民為壑』大概就是這個意思,比較理想的作法應該是鼓勵油汽混合車,比如由政府補貼等。提出怠速超過3分鐘就要罰的這種腦殘官員應該是要下台換人來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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