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女兒離婚 貧父母補助變少
自由時報 - 2012年3月1日 上午4:32
回歸原生家庭 撫養兩老
〔自由時報記者何宗翰/頭份報導〕苗栗縣頭份鎮民生里一對7旬的吳姓夫妻,老先生年輕時因脊椎受傷,40年來都靠輪椅代步,並在一年多前洗腎,老太太9年前中風、癱瘓,兩老生活無法自理,原本被列為低收入戶,未料女兒在去年離婚後,撫養權回到女兒身上,政府依兩老的女兒收入改列為中低收入戶,因此影響社福補助,大鳴不平。
苗栗縣府勞工及社會資源處處長陳錦俊表示,依民法規定,子女離婚後就判定回歸原生家庭,吳姓夫妻的女兒將兒子的撫養權歸給前夫後,她在只有撫養父母的情況下,每月3萬多元的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3人,仍超過法定貧窮線每人9829元,依法才改列為中低收入戶。
低收入戶變中低收入戶
民生里里幹事黃素珍說,吳姓老夫
〔自由時報記者何宗翰/頭份報導〕苗栗縣頭份鎮民生里一對7旬的吳姓夫妻,老先生年輕時因脊椎受傷,40年來都靠輪椅代步,並在一年多前洗腎,老太太9年前中風、癱瘓,兩老生活無法自理,原本被列為低收入戶,未料女兒在去年離婚後,撫養權回到女兒身上,政府依兩老的女兒收入改列為中低收入戶,因此影響社福補助,大鳴不平。
苗栗縣府勞工及社會資源處處長陳錦俊表示,依民法規定,子女離婚後就判定回歸原生家庭,吳姓夫妻的女兒將兒子的撫養權歸給前夫後,她在只有撫養父母的情況下,每月3萬多元的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3人,仍超過法定貧窮線每人9829元,依法才改列為中低收入戶。
低收入戶變中低收入戶
民生里里幹事黃素珍說,吳姓老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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