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殺警案再更一審 李得陽判無期
中央社 - 2012年3月1日 下午1:03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日電)前台北縣刑警林安順15年前遭槍擊致死,原獲判無罪定讞的李得陽後遭認定殺警,全案發回再更一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判李得陽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安順於民國86年間前往台北縣中和市(現為新北市中和區)值勤時,煙毒犯陳達民因拒絕下車,倒車後加速衝撞偵防車,兩名員警見狀開槍擊破陳達民車子的左後車輪,車子因而翻覆。
陳達民趁員警查看車內狀況時,對林安順等員警開槍,員警隨後反擊,擊中陳達民腿部;李得陽逃出車外後,見陳達民遭林安順壓制,竟撿拾員警掉落在地上的槍枝,在1公尺的距離朝林安順的方向開槍,擊中林安順左胸、腹部等處及陳達民左腿。
李得陽開槍後持槍逃離,逃跑途中又朝林安順等人的方向開槍。陳達民當場被逮捕,林安順送醫後不治,李得陽則於數日後在樹林被逮捕。
一審遭判死刑的李
判決指出,林安順於民國86年間前往台北縣中和市(現為新北市中和區)值勤時,煙毒犯陳達民因拒絕下車,倒車後加速衝撞偵防車,兩名員警見狀開槍擊破陳達民車子的左後車輪,車子因而翻覆。
陳達民趁員警查看車內狀況時,對林安順等員警開槍,員警隨後反擊,擊中陳達民腿部;李得陽逃出車外後,見陳達民遭林安順壓制,竟撿拾員警掉落在地上的槍枝,在1公尺的距離朝林安順的方向開槍,擊中林安順左胸、腹部等處及陳達民左腿。
李得陽開槍後持槍逃離,逃跑途中又朝林安順等人的方向開槍。陳達民當場被逮捕,林安順送醫後不治,李得陽則於數日後在樹林被逮捕。
一審遭判死刑的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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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李 • Zhong Zheng Qu, Taiwan • 3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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