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午餐弊案 檢察官勸校長認罪減刑
自由時報 - 2012年3月2日 上午4:26
板橋地院審理營養午餐弊案,昨再傳喚後埔國小校長李應宗、清水國小校長蔡寶俊及海山國小校長李明生等人,3校長雖坦承犯行,但認的是法定刑為7年以上徒刑的「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非10年以上的「違背職務收賄罪」,將擇期再開庭。
蒞庭檢察官直言:「對檢方來說,這並非自白,而是否認犯罪。」法官說:「一切還是必須依照卷證來判定,若違背職務收賄罪證據不足,即使校長認了,合議庭也判不下去。」
檢察官當庭苦勸:「
蒞庭檢察官直言:「對檢方來說,這並非自白,而是否認犯罪。」法官說:「一切還是必須依照卷證來判定,若違背職務收賄罪證據不足,即使校長認了,合議庭也判不下去。」
檢察官當庭苦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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