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生活新聞-停車怠速熄火 先勸導6月開罰
中央社 - 2012年2月29日 下午1:53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9日電)環保署取締機動車輛怠速新制,將在明天正式上路,民眾在路邊、停車場及在捷運站或火車站外等人,停車時應關閉引擎,否則車輛怠速未熄火逾3分鐘,6月起就會正式開罰。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在今年2月16日發布「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及「違反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規定罰鍰標準」,訂於3月1日起實施。為宣導該項措施,環保署與台北市政府環保局合作,今天下午在中正紀念堂信義路與杭州南路口,示範宣導稽查。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處長謝燕儒說明,依管理辦法規定,機動車輛在公私立停車場、道路(不包含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及快速道路)及其他供機動車輛停放、接駁、轉運場所,停車怠速等候逾3分鐘者,應關閉引擎熄火。
謝燕儒表示,違反上述規定的機車處罰新台幣1500元、小型車3000元及大型車5000元,且經要求改善而未改善者,可按次處罰,按次處罰金額可依第1次處罰金額逐次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在今年2月16日發布「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及「違反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規定罰鍰標準」,訂於3月1日起實施。為宣導該項措施,環保署與台北市政府環保局合作,今天下午在中正紀念堂信義路與杭州南路口,示範宣導稽查。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處長謝燕儒說明,依管理辦法規定,機動車輛在公私立停車場、道路(不包含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及快速道路)及其他供機動車輛停放、接駁、轉運場所,停車怠速等候逾3分鐘者,應關閉引擎熄火。
謝燕儒表示,違反上述規定的機車處罰新台幣1500元、小型車3000元及大型車5000元,且經要求改善而未改善者,可按次處罰,按次處罰金額可依第1次處罰金額逐次
▼5則網友回應▼
-
小弟 • Zhong Zheng Qu, Taiwan • 3日前
-
-
runman •
看到這則新聞真讓人很生氣。這規定的思考點只是很片面而且很官僚化,並沒有考慮實際上人民的需要,所謂:『以民為壑』大概就是這個意思,比較理想的作法應該是鼓勵油汽混合車,比如由政府補貼等。提出怠速超過3分鐘就要罰的這種腦殘官員應該是要下台換人來做的。
-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