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生活新聞-停車怠速熄火 先勸導6月開罰

中央社 - 2012年2月29日 下午1:53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9日電)環保署取締機動車輛怠速新制,將在明天正式上路,民眾在路邊、停車場及在捷運站或火車站外等人,停車時應關閉引擎,否則車輛怠速未熄火逾3分鐘,6月起就會正式開罰。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在今年2月16日發布「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及「違反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規定罰鍰標準」,訂於3月1日起實施。為宣導該項措施,環保署與台北市政府環保局合作,今天下午在中正紀念堂信義路與杭州南路口,示範宣導稽查。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處長謝燕儒說明,依管理辦法規定,機動車輛在公私立停車場、道路(不包含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及快速道路)及其他供機動車輛停放、接駁、轉運場所,停車怠速等候逾3分鐘者,應關閉引擎熄火。
謝燕儒表示,違反上述規定的機車處罰新台幣1500元、小型車3000元及大型車5000元,且經要求改善而未改善者,可按次處罰,按次處罰金額可依第1次處罰金額逐次
▼5則網友回應▼
  • 小弟  •  Zhong Zheng Qu, Taiwan  •  3日前
    路邊一堆紅線斑馬線違停的不去抓
    每天在那裏瞎搞!!
    最後啥事也沒做!!!!
  • ㄚ欣  •  Zhong Zheng Qu, Taiwan  •  4日前
    乾脆都用走得比較快
  •  •  4日前
    請問 我在車上休息因為法律規定不能發動引擎3分鐘無法開空調必須開窗戶,造成我暴露在危險與不安全情況睡醒後發現車子音響,方向盤引擎不見了也不知未何沒被吵醒懷疑被人從窗戶注入不明氣體昏迷,這樣可以聲請國賠嗎???
  • runman  •  3日前
    看到這則新聞真讓人很生氣。這規定的思考點只是很片面而且很官僚化,並沒有考慮實際上人民的需要,所謂:『以民為壑』大概就是這個意思,比較理想的作法應該是鼓勵油汽混合車,比如由政府補貼等。提出怠速超過3分鐘就要罰的這種腦殘官員應該是要下台換人來做的。
  • kilo  •  3日前
    我看國民黨這個百年老店卻因為一些不知人間疾苦的白痴而毀掉
    最後取而代之就是一場改朝換代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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