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代繳電費涉買票 前茂林村長判刑
自由時報 - 2012年2月29日 上午4:37
〔自由時報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前高雄縣茂林鄉茂林村長羅貴春,前年在高雄縣市合併後,登記參選高雄市茂林里長。他卻在99年9月15日,幫選民代繳電費639元,要求對方投票給他,結果被檢調抓包起訴,最高法院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判他1年8月、褫奪公權2年確定。
案件審理時,48歲的羅某喊冤說,當時他是茂林村長,因為關心村民沒錢才幫忙繳電費,他絕對沒有要求對方投自己一票;也有證人表示,羅某平日就會幫助村民。
但證人指證,當時拖欠99年7月的電費639元,羅某登記參選後,主動到住處說要幫忙繳電費,要求夫婦倆投票時支持他,兩人同意後,羅某當天就去繳電費,然後把收據拿給他們佐證。
案件審理時,48歲的羅某喊冤說,當時他是茂林村長,因為關心村民沒錢才幫忙繳電費,他絕對沒有要求對方投自己一票;也有證人表示,羅某平日就會幫助村民。
但證人指證,當時拖欠99年7月的電費639元,羅某登記參選後,主動到住處說要幫忙繳電費,要求夫婦倆投票時支持他,兩人同意後,羅某當天就去繳電費,然後把收據拿給他們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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