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停車怠速熄火 今上路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3月1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環保署取締機動車輛怠速新制,將從今(1)日起正式上路,民眾在路邊、停車場及在捷運站或火車站外等人,停車時應關閉引擎,否則車輛怠速未熄火逾3分鐘,就要被罰。環保署說,3月到5月是宣導期,6月起就要正式開罰。
環署空保處處長謝燕儒解釋,依管理辦法規定,機動車輛在公私立停車場、道路(不包含高速公路、快速公
環保署取締機動車輛怠速新制,將從今(1)日起正式上路,民眾在路邊、停車場及在捷運站或火車站外等人,停車時應關閉引擎,否則車輛怠速未熄火逾3分鐘,就要被罰。環保署說,3月到5月是宣導期,6月起就要正式開罰。
環署空保處處長謝燕儒解釋,依管理辦法規定,機動車輛在公私立停車場、道路(不包含高速公路、快速公
▼4則網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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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 • Zhong Zheng Qu, Taiwan • 3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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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man •
看到這則新聞真讓人很生氣。這規定的思考點只是很片面而且很官僚化,並沒有考慮實際上人民的需要,所謂:『以民為壑』大概就是這個意思,比較理想的作法應該是鼓勵油汽混合車,比如由政府補貼等。提出怠速超過3分鐘就要罰的這種腦殘官員應該是要下台換人來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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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 •
這是一種“三八強”的政策與法律,一點也不高明。每天在路上跑的司機、業務、外務人員等靠車吃飯的人那麼多,可以想見不久的將來,疲勞駕駛以致事故的發生率將大幅提升,屆時就是政府為了顧環保,造成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失,請問,這樣能申請國賠嗎?
此政策等於限制路上跑的司機、業務、外務人員等,不能在中午小睡片刻,疲勞駕駛、疲勞駕駛、疲勞駕駛.....,這是那些坐辦公室吹冷氣的“官哪”所無法體會的,難怪會訂出那種爛法律,“官哪”請你們苦民所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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