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政治新聞-市政會議通過臺中市立高中收取學生費用辦法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 2012年1月2日 下午5:26
相關內容 放大照片市政會議通過臺中市立高中收取學生費用辦法
臺中市政府1月2日市政會議中通過「臺中市市立高級中學收取學生費用辦法」;將自101年2月1日起開始實施,臺中市教育局長賴清標表示;辦法中明定學校除表列中可收取外,不得另外收取包括參考書費、班級費、學生活動費、游泳池使用費、電腦教室使用費、蒸飯費等,如學校違反規定收取,經家長抗議,教育局會加以糾正,如仍然違規,學校校長將列入考績審議。
臺中市教育局長賴清標指出;原臺中縣縣立高中係爰引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而原臺中市立高中適用「臺中市國民中小學與市立高級中學學雜費及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為因應臺中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為使市立高中學雜費及代收代辦費等費用收取有所依循,爰訂定此草案,經市府100年11月25日法規委員會第22次會議審議審
▼網友的評論▼
  • 宗憲 3日前
    那私立學校呢???
    私立夜校生呢???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talknews 的頭像
    talknews

    每日新聞摘要&網友評論分享

    talknew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