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政治新聞-掩飾置入性行銷// 立委:賴幸媛下令銷毀公文
自由時報 - 2012年1月4日 上午4:34
立委出示簽呈 要求賴下台
〔自由時報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馬政府利用國家機器違法亂紀事例,再添一樁!民進黨立委蔡煌瑯昨指控陸委會主委賴幸媛,為掩飾被揭露的「假新聞、真廣告」行徑,曾下令「銷毀」佐證公文,但因相關承辦人員反彈才不了了之。蔡煌瑯痛批,這是一起駭人的政治醜聞,賴幸媛的問題已經不只是下台而已,她還必須負起法律責任!
蔡煌瑯出示一份賴幸媛下令的簽呈,內容表示要將「聯創9900140號」及「聯創9900115號」兩份公文予以「銷毀」。而這兩份公文即清楚載明陸委會要向媒體進行置入性行銷,賴卻想要「毀屍滅跡」,堪稱是駭人醜聞。
陸委會發言人:不可能銷毀
針對立委的指控,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昨晚斬釘截鐵說,「不可能銷毀」。他說,公務體系要做到「銷毀公文」的動作,是非常不容易的,他不認為賴幸媛主委下過這項命令。
法界人士指出,檔案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明知不應銷毀之檔案而銷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賴幸媛此舉若屬實,不光是政治責任問題,恐觸及相關刑責。
蔡煌瑯指出,二○一○年三月,陸委會以九萬八千元的報價,向平面雜誌「新新聞」購買廣告,並在該雜誌一二○三期刊載一篇「賴幸媛全力行銷ECFA」的歌功頌德文稿。雖然該文像是新聞,又有記者的
〔自由時報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馬政府利用國家機器違法亂紀事例,再添一樁!民進黨立委蔡煌瑯昨指控陸委會主委賴幸媛,為掩飾被揭露的「假新聞、真廣告」行徑,曾下令「銷毀」佐證公文,但因相關承辦人員反彈才不了了之。蔡煌瑯痛批,這是一起駭人的政治醜聞,賴幸媛的問題已經不只是下台而已,她還必須負起法律責任!
蔡煌瑯出示一份賴幸媛下令的簽呈,內容表示要將「聯創9900140號」及「聯創9900115號」兩份公文予以「銷毀」。而這兩份公文即清楚載明陸委會要向媒體進行置入性行銷,賴卻想要「毀屍滅跡」,堪稱是駭人醜聞。
陸委會發言人:不可能銷毀
針對立委的指控,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昨晚斬釘截鐵說,「不可能銷毀」。他說,公務體系要做到「銷毀公文」的動作,是非常不容易的,他不認為賴幸媛主委下過這項命令。
法界人士指出,檔案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明知不應銷毀之檔案而銷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賴幸媛此舉若屬實,不光是政治責任問題,恐觸及相關刑責。
蔡煌瑯指出,二○一○年三月,陸委會以九萬八千元的報價,向平面雜誌「新新聞」購買廣告,並在該雜誌一二○三期刊載一篇「賴幸媛全力行銷ECFA」的歌功頌德文稿。雖然該文像是新聞,又有記者的
▼網友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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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郭 2日0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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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苗
大家說說謊開心開心!!反正選上了也沒人追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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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蠶到死絲方盡
馬總統說的對,我的團隊不貪汙~但是~注意還有但是喔,就是會違法亂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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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小英如果當選, 賴幹的好事要記上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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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科學
政府官員下令銷毀公文,實在是國際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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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
公文都能偽造了
銷毀算啥 -
又多了隻憤怒鳥
經建會跟陸委會兩位女主委,一個變造公文,一個燒毀公文,一對寶一起去監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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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杉
白賊黨從總統以下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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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ba9
公然在辯論會上說謊
馬英九說,他們過去已將(政黨法草案)提到立院,可惜跟民進黨有不同看法,到現在都沒有完成。 二○○八年五月馬政府上台後,隨即在同年十一月將民進黨執政時的行政院版「政黨法草案」自立院撤回,迄今三年多,馬政府版的政黨法草案仍未送國會審議; -
沙悟淨
聽說阿扁 銷毀幾十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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