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財經新聞-投資客轉賣為租 國稅局查稅

中央社 - 2012年1月1日 上午10:50
(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 1日電)奢侈稅打房,國稅局加強查短期交易,有房市投資客轉當包租公避風頭。不過財政部國稅局表示,個人以營利為目的出租房屋,應辦營業登記,繳營業稅,否則就要繳綜所稅。
國稅局最近接獲不少民眾反映,投資客將自有房屋改裝,或租房子隔成多間小套房,出租營利,卻未辦理營業登記,涉嫌逃漏營業稅。
根據財政部
▼網友的評論▼
  • Tiger 3日前
    許多藝人也炒房、名下6~8間甚至10~20間不在少數, 該查 !
  • benz280 4日前
    如果真的公平課稅,守法守規矩的受薪階級說不定非但不用納稅,還可以領紅利
  • 我是誰 4日前
    中華民國萬萬稅
  • 平凡人 3日前
    國稅局要不要獎勵一下舉報房屋隔間分租的人阿..
    內部隔那麼多間很可怕ㄝ, 一堆電熱器....
    舉報給個10%就好了, 政府跟小老白幸都高興....
  • joseph 4日前
    無能敗家,下台!
  • 愚人 4日前
    國稅局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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