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財經新聞-親密照恐嚇前同夥 男判刑
中央社 - 2012年1月2日 下午6:07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日電)楊姓男子與合資設立公司的邱姓男子拆夥後,唆使員工將邱男與女性友人的親密照傳真給邱,逼他出面處理債款問題;最高法院今天維持二審認定,依妨害電腦使用等罪判楊10月徒刑。
根據判決指出,楊姓、邱姓男子於民國98年8月底合資設立公司,同年底2人因嫌隙拆夥後,雙方就債款問題存有歧見,一直未獲解決。
楊男的員工在99年1月間,使用員工電腦搜尋資
根據判決指出,楊姓、邱姓男子於民國98年8月底合資設立公司,同年底2人因嫌隙拆夥後,雙方就債款問題存有歧見,一直未獲解決。
楊男的員工在99年1月間,使用員工電腦搜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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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e 3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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