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檢誤為到案執行 男不滿遭拘留
中央社 - 2011年12月26日 下午7:41
(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26日電)一名男子因案被判刑5月確定,23日他到南投地檢署聲請易服社會勞動,書記官以為他是先行到案執行,將他留置拘留室近2小時;男子今天舉牌抗議,檢方表示程序上無違失。
彰化縣籍林姓男子上午赴南投地檢署外舉字牌抗議檢方違法拘留他2小時,妨害人身自由,引起檢方的關切。
林姓男子指稱,他因觸犯妨害風化罪被判刑5月確定,可以易科罰金,下月9日為到案執行日,他因無力繳罰金,因此於23日下午到地檢署聲請易服社會勞動,未料,書記官竟指示法警將他帶進拘留室,留置2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