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前中壢市長葉步樑 涉索賄判12年
自由時報 - 2011年12月29日 上午4:23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羅正明/綜合報導〕國民黨籍前桃園縣中壢市長葉步樑,被控九十一年間利用「公九公園新闢工程」,向建商索賄二百萬元,最高法院昨天依貪污罪,重判葉步樑十二年徒刑、褫奪公權六年確定,並追繳沒收二百萬元犯罪所得。
葉步樑對此說,他沒有去聽判決,不知道此事,要先了解判決內容後才能做回應。
判決指出,中壢市公所九十年間興建現名為「光明公園」的「公九公園」,隔年葉步樑就任市長後,建商認為葉藉故刁難核撥工程款,遂拿現金二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