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不滿被擋路 運將毆人判刑
中央社 - 2011年12月29日 下午1:31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9日電)王姓司機駕車在台北市信義區,不滿劉男臨時停車擋住他右轉,竟氣得下車毆打劉男左眼成傷。台北地院認為,王男有傷害前科又無和解誠意,素行不佳,依重傷害罪判他徒刑3年2月。
判決書指出,王姓司機於民國99年間駕車在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附近時,不滿劉姓男子的車輛臨停在路邊,擋住他右轉,按喇叭催對方離去;劉男聽聞喇叭聲後,駕車稍微往前挪動,讓王男得以轉彎。
王男見對方未把車開走,竟大動肝火,下車
判決書指出,王姓司機於民國99年間駕車在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附近時,不滿劉姓男子的車輛臨停在路邊,擋住他右轉,按喇叭催對方離去;劉男聽聞喇叭聲後,駕車稍微往前挪動,讓王男得以轉彎。
王男見對方未把車開走,竟大動肝火,下車
▼網友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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彥博 7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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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哥
如果這俗蠟司機碰到兄弟
他有九成九被打到跪地求饒吧 -
Awoowoo
打人就判3年了,為什麼有的人殺了人才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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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摩祖師
台灣的計程車素質跟現在的(九成)大學生幾乎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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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瓜
才3年2個月,太輕了吧!沒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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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罪
為什麼不是這垃圾司機被殺人假釋的垃圾槍殺....垃圾殺垃圾.天公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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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
這種社會敗類~~為何還讓他可以開計程車?
以後這種如果不嚴加管控~那計程車也沒權利喊漲~~ -
小環
我們的法律是保護好人還是壞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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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k Topper
正義法官! 給你一個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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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e
現在是不是每個人出門在外都要帶著棍棒自保啊?
動不動就有這種垃圾鴨霸人找人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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