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台灣人命如草芥?/日本可關15年 台灣最重僅5年
自由時報 - 2011年12月30日 上午4:24
〔自由時報記者林嘉琪/台北報導〕日本政府於2001年提出刑法修正案,增訂「危險駕駛致死罪」,規定不當駕駛致人於死者,處1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在日本要是開車撞死人,駕駛這輩子可說是完了,因為除了刑法伺候,光民事賠償金就讓當事人賠不完。
而國內開車撞死人(指無酒駕、肇逃) ,除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行政罰 ,刑法制裁的刑度偏低,像過失致人於死,最高2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業務過失,最高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20
而國內開車撞死人(指無酒駕、肇逃) ,除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行政罰 ,刑法制裁的刑度偏低,像過失致人於死,最高2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業務過失,最高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20
▼網友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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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 7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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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ne
亂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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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ovany
喝酒開車肇事, 直接判死刑.......不知各位覺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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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杯
根據輪下亡靈表示:酒駕肇事者因比照輪下亡魂死亡方式比照辦理,不得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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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go
國民政府連狗大便的問題都管理不好了,還能期望這個政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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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
台灣的法律.........重罰?
開車撞死人十幾年
有人會怕?
一年中多少家庭因此破滅?
有多少人因此失去家計
十年
能夠給對方家屬交代?
你判十年
他假釋出來照樣酒駕給你看
和強姦犯一樣
只是無線循環
法律變的如同虛設毫無嚇止力
這就是台灣最有權威的[法律]? -
佑蓁
等到有"權"人的家屬被撞慘死..........他們才會醒來辦正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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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
立委蔡同榮等人召開「遏止台灣交通亂象」公聽會 笨蛋 你是立委當然要修法還要老百姓教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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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天眼通吳宗華你對不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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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電腦
掌握國會多數的國民黨竟然擋下法案,真的視人命為糞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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