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涉傷害獲不起訴 越男遭砍死街頭

TVBS - 2011年12月30日 下午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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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照片涉傷害獲不起訴 越男遭砍死街頭
這個月初,桃園發生一起兇殺案!越南籍的范姓男子,被3名歹徒持刀追殺,慘死街頭。
警方逮捕兇嫌,追查下才知道范姓死者,曾經砍傷人獲得不起訴處分,對方不甘心,竟找來同夥報復,將他砍殺致死。
監視器拍下范姓男子當時被追殺的身影,後頭歹徒持刀跟木棍狂追,范姓男子急忙逃命,但寡不敵眾。目擊者:(2011.12.5):「他們好像是外籍勞工在吵架。」記者:「互砍嗎?你聽到的情況是什麼
▼網友的評論▼
  • 貓罐頭 6日前
    法律沒用 被害人不服 只好自力救濟 是誰該檢討?
    法官收賄 總統貪汙 校長也收賄 老師犯性侵 警察選擇性辦案
    這世界誰都不能相信
  • 大智若愚 6日前
    幫兇是當初審理該男子砍人卻判無罪的法官吧,太容易聯想既然法律不能給被害人一個公道,那被害人要是行有餘力可以找機會報仇,肯定也反砍他一次,追根究柢就是法律殺人,逼人造反,恐龍法官真的是超級大炸彈。
  • 阿賢 6日前
    該砍的是法官吧,最好砍光光
  • 塵世迷途小書童 6日前
    以暴制暴 何不快哉
  • philacola 6日前
    法律不能給公道與正義.那就自力救濟吧.
  • 阿雞 6日前
    法律不能還給受害人一個公道,最後將逼得受害人走上絕路。

    他們的觀念,給予兇手原諒,因為他們的暴行是逼不得已,殺人犯是善良的,不原諒他的受害人就是不道德,是殘忍。

    倡導這種觀念,合法之下的犯罪集團,總有一天會自食惡果。
  • Alan 6日前
    范姓死者應該去找當初判他無罪的法官索命。
    如果當初判他有罪進監獄,為他砍人負責今天就不會被砍死。
  • 雨兒 6日前
    都是法官判無罪.才是導火線.對方想他砍人沒罪..我砍他是報仇.應該更沒罪...
  • 昶志 6日前
    總有一天廢死團體會造成非法正義的產生.
  • 6日前
    管制外勞人數 外勞已成為台灣社會的不定時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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