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雲林少女性侵命案 一審死刑
中央社 - 2011年12月30日 下午5:00
(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30日電)涉及性侵雲林縣莿桐鄉女學生的性侵累犯林國政,今天下午由雲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死刑,全案仍可上訴。
莿桐鄉1名國中少女今年3月13日獨自騎
莿桐鄉1名國中少女今年3月13日獨自騎
▼網友的評論▼
-
QQ 6日前
-
魔神森林
司法不公,是因為還沒進勞里享受,獄里大夥幫它開洗馬眼扒,趕快進勞,好好享受,林國政保證爽爽到死.ps請自備牙刷.
-
owen
反正....台灣以後要維護人權 執行死刑的機會少之又少 所以他也沒在怕的
3審就能變無期了 搞不好關的20年還能出來 -
歐吉尚
分明是放他出來犯案 像這種人應該先鞭刑 抹辣椒 後槍決
-
KEVIN
不知道可不可以請立法院增修,強姦犯執行死刑前"遊街條例"?
凡舉經法院判決定讞執行死刑前,一律要關在囚車中,遊街,浸豬籠,再押到菜市場口行刑?
另外,那個當初判這王八蛋的法官,是不是要出來道歉一下?
人家古代是 孔融讓梨!! 而那些素質差的法官,則是 "恐龍讓離" 白白犧牲掉一個小女生年輕的生命. 氣..........! -
Caressτ香妃
該判死刑,這種人天理不容!!!!!
-
amy
還上啥訴?直接定讞死刑啦!人渣!別浪費社會成本ㄌ!
-
阿雞
如果嫌死刑浪費錢,可以發放外包,只要一百隻一百萬,保證人人搶破頭
就算要倒貼也有人肯買,殺一隻一萬塊,說不定還可以拿殺人犯的殘骸,造福窮困的人口,難道不是一件好事? -
tw
別審別上訴了,法務部應該年前就要趕快執行完畢直接送去垃圾焚化廠處理掉
-
鎮源
會不會判的太輕阿?因該執行死刑前讓他環台遊街一圈,在把他奄了!最後在執行死刑,執行完把他的屍體,拿去給獅子.老虎吃!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