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劈網友氣男友 反控遭性侵
自由時報 - 2012年1月1日 上午4:25
〔自由時報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縣17歲少女「莉莉」為了報復男友劈腿,去年3月間與19歲施姓網友共赴賓館發生2次性關係,事後卻控告施男性侵害,桃園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女方自願與施男發生性關係,日前施男獲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去年3月間,「莉莉」發現男友劈腿,與男友大吵後,上網與施姓男網友談心,談著談著相約在中壢市內壢火車站碰面,吃飯聊天後還共赴附近賓館,發生2次性關係。
女方事後卻報警,指控施男進入賓
檢方調查,去年3月間,「莉莉」發現男友劈腿,與男友大吵後,上網與施姓男網友談心,談著談著相約在中壢市內壢火車站碰面,吃飯聊天後還共赴附近賓館,發生2次性關係。
女方事後卻報警,指控施男進入賓
▼網友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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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東
誣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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奬小緯
怎麼看不到女權團體上來留言.另一類似新聞7百多留言罵聲.怎會差這麼多.男人錯就罵死.女人錯沒關係.真是男女平等.真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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慾望 衝動 生命力
免錢的最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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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杯杯
台灣新三寶~詐騙,剝皮,仙人跳
仙人跳已經成為一個趨勢~~現代男人跟女人出去要保持四不一沒有原則
不遲到,不早退,不獨處,不過夜,沒有帶皮包~~的四不一沒有原則
即可全身而退~~
但是如果當女方硬要拉你上賓館的話,可用"我媽忘記帶鑰匙"or大絕招"上賓館要我媽同意"為由撤退~~
以上共勉之~ -
小老百姓的無奈
下次有這種好康的 請錄音錄影 因為現在司法太容易了 很多人利用這個
來仙人跳 或是污告 說真的 跟網友出去 大家都會有種錯覺就是 會跟你出去
就是想獻身 所以就算沒有獻身 也會很容易失身 因為可能被性侵 可能被灌醉
可能被輪姦輪暴 等等等等等 所以網路交友 還是不要太沉迷 很危險的
通常 在打字當中跟現實差距是天差地遠 文字可以欺騙 還是別笨笨的出去
給人家白x 或是主動出去 送人x 雖然時代不同了 但是這樣交友有意義嗎 -
WesleyHung
像我從不跟網友約見面。因為我知道會約你出去的網友10有5個騙。機率太高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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