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虐殺同居人稚子 毒蟲被求處極刑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月4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喧騰一時的新店兩歲王姓男童被虐死案,台北地檢署偵結。檢方認定,王童生母同居人劉金龍因吸毒被通緝,怕小孩哭鬧遭鄰居檢舉,將小孩帶走交給三名毒蟲友人許冠雄、周建輝、鄭盛峰看顧;四人卻聯手凌虐王童死亡,依殺人等罪起訴劉金龍四人,並以劉金龍手段凶殘,毫無悔意,請求法院判處「極重之刑」,即極刑。
檢方查出,劉金龍四人在廿幾天內,強逼男童抽海洛因毒煙及安非他命、
▼網友的評論▼
  • Melody 馮 2日3小時前
    死者母親也一樣,沒臉活著吧,自己去死一死,不要別人提醒才對啊....
  • 小沁 1日21小時前
    速審讓他們四人早點死吧!
  • mama 9小時前
    如果又有恐龍法官判他們無期徒刑,可否立刻公布法官姓名????因為無期徒刑,10 多年後還是有機會假釋出獄,若他們再犯殺人罪,可否就處死當初判他們無期的法官,然後這個法官死前要先拔光他的指甲,再用鐵槌敲爛他的腳背,再用拳頭打斷他的鼻梁骨,再讓他替這些犯嫌死。
  • yoanna gyo 20小時前
    媽媽自己也有問題才會害死小孩! 哀 可悲
  • 阿寶 1日1小時前
    現在死刑都不能說,只能說「極重之刑」,那個人權團體怎麼沒出來抗議呀.......如連這種人渣都不能判死刑,人權團體還替他們求情的話,我看會被罵死,台灣就是很少沒死刑,所以一大堆殺人犯都在牢裡吃免錢飯,浪費我們人民的錢.....
  • 2日5小時前
    死了好,就怕死不了!
    這就是台灣的法律,小事、小罪,枉法裁判,大事、大罪有人權團體保護!
  • 香菇 2日3小時前
    四個毒蟲應該永遠與社會隔絕看到這些泯滅人性手段凶殘的對待兩歲男童我的心好痛好痛
  • 金真宇 2日4小時前
    法務部王八蛋,不能 "具體求處死刑 "!這就是政府廢除死刑的第一步!因應西方各國還有歐盟的強烈要求和抗議,還有廢死聯盟那個"敗類團體",那我先虐殺你全家再來廢死我吧!
  • 琪琪 2日4小時前
    如不判死刑. 判個廿年再減個刑十年.. 沒錯.. 殺人虐童關個十來年就假釋出來了.. 希望法官用同理心態看待這慘案.. 唯一死刑才能撫慰死者及民眾的心~
  • Kai-Ti Peng 1日19小時前
    法務部是怎樣, 現在連死刑都不能講了嗎? 還極重之刑個鬼啦, 一定要給他們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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