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六犯酒駕 女面臨牢災
自由時報 - 2012年1月5日 上午4:31
〔自由時報記者胡健森/宜蘭報導〕宜蘭55歲邱姓女子先前5度酒駕被逮,都獲得法官輕判躲過牢獄之災,去年9月間邱女再度酒後騎機車被警方攔查送辦,這次法官不再輕饒,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一旦邱女放棄上訴或上訴遭駁回,就得入監服刑。
邱姓女子在宜蘭市某卡拉OK店上班,第一次酒駕被抓是在民國92年,獲得緩起訴處分,但從98年開始,邱女連續酒後騎機車被逮,先後被判處拘役59天、3個月、4個月及6個月,但都得以透過易科
邱姓女子在宜蘭市某卡拉OK店上班,第一次酒駕被抓是在民國92年,獲得緩起訴處分,但從98年開始,邱女連續酒後騎機車被逮,先後被判處拘役59天、3個月、4個月及6個月,但都得以透過易科
▼網友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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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武裝 1日1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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蹲下去
反正出來肯定還是會再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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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
不見棺材不掉淚~~7個月還太輕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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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哥
為何第二次被抓的時候 法官不就直接判入獄了?
通常初犯才可以繳罰金
六次??
有時候別怪加害人 看看我們的法官也是幫兇!! -
刁民一個
都酒駕了還得六次才肯判刑?
什麼鬼玩意 -
蠻人遊子
判無期啦不然被撞死的可能是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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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武者羅
6犯~~~真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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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y
雖說酒駕的人很該死, 不過這位阿桑倒是代表了社會底層的無奈, 她在卡拉OK店上班, 能不喝酒嗎?! @_@
重點是應該要找人接送上下班, 才不會老是酒駕, 嗯~~~話又說回來, 也許她本來就孤家寡人一個(55歲了還在卡拉OK店上班, 有不得已的苦衷吧), 找不到人接送, 那又怎麼辦咧?! -
play0602
女中豪傑ㄟ 酒量真好 若是有緣. 找你喝個兩杯. 前提 .坐計程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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