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六犯酒駕 女面臨牢災

自由時報 - 2012年1月5日 上午4:31
〔自由時報記者胡健森/宜蘭報導〕宜蘭55歲邱姓女子先前5度酒駕被逮,都獲得法官輕判躲過牢獄之災,去年9月間邱女再度酒後騎機車被警方攔查送辦,這次法官不再輕饒,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一旦邱女放棄上訴或上訴遭駁回,就得入監服刑。
邱姓女子在宜蘭市某卡拉OK店上班,第一次酒駕被抓是在民國92年,獲得緩起訴處分,但從98年開始,邱女連續酒後騎機車被逮,先後被判處拘役59天、3個月、4個月及6個月,但都得以透過易科
▼網友的評論▼
  • 花武裝 1日1小時前
    關久一點啦!!
    順便幫他戒酒
  • 蹲下去 1日3小時前
    反正出來肯定還是會再酒駕
  • 1日3小時前
    不見棺材不掉淚~~7個月還太輕了吧!!
  • 基哥 13小時前
    為何第二次被抓的時候 法官不就直接判入獄了?
    通常初犯才可以繳罰金
    六次??
    有時候別怪加害人 看看我們的法官也是幫兇!!
  • 刁民一個 22小時前
    都酒駕了還得六次才肯判刑?
    什麼鬼玩意
  • 蠻人遊子 1日1小時前
    判無期啦不然被撞死的可能是你我
  • 我武者羅 1日3小時前
    6犯~~~真有錢
  • 1日3小時前
    才7個月而已
    不痛不癢沒再怕啦...
  • Jimmy 4小時前
    雖說酒駕的人很該死, 不過這位阿桑倒是代表了社會底層的無奈, 她在卡拉OK店上班, 能不喝酒嗎?! @_@
    重點是應該要找人接送上下班, 才不會老是酒駕, 嗯~~~話又說回來, 也許她本來就孤家寡人一個(55歲了還在卡拉OK店上班, 有不得已的苦衷吧), 找不到人接送, 那又怎麼辦咧?!
  • play0602 1日3小時前
    女中豪傑ㄟ 酒量真好 若是有緣. 找你喝個兩杯. 前提 .坐計程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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