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香菸驗DNA 14年前性侵案揪色狼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月5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王志宏╱高雄報導】
男子鍾樹欽十多年前侵入住宅行竊並性侵兩名婦女,兩年前又犯下竊盜案,在現場留下一根未點燃的香菸,警方比對香菸上DNA,發現與十多年前遭性侵兩名婦女身上遺留檢體相同,意外破案;高雄地院依強制性交及竊盜等罪,將他判處十三年徒刑。
鍾男現年五十八歲,八十六年十二月十八日凌晨,以繃帶纏住臉部,侵入高市一名女子住處行竊,見女子獨自在房內睡覺,即持水果刀架住脖子威脅,進一步性侵得逞,女子事後報案並採集體內分泌物送驗。
八十八年十二月十一日凌晨,他再侵入另名住戶家中行竊,手持女屋主家中菜刀尋找財物,女屋主醒來,卻誤以為是先生返家,又繼續睡覺,這時他持刀脅迫女子,要求脫掉褲子,否則
▼網友的評論▼
  • 23小時前
    噢 原來才關個13年阿 難怪強姦犯根本就不怕
  • no_nickname 1日4小時前
    屁股洗乾淨....快進去關吧
  • yoanna gyo 21小時前
    関13年要幹嗎!!! 直接槍斃算了
  • ─═★阿誠╭☆+﹢ 19小時前
    不會判的亂判 見多了 敢快下台吧 該換掉了
  • chm 19小時前
    十三年後又是一尾老淫蟲
    法官的子女小娃娃要小心啦
  • acer 10小時前
    法官:13年就不錯了~我怕他出來不知還行不行勒~!!
    法官:應該判6年就好~不然我那有錢花用~對不對阿~!!
    法官:判一次~再上訴~~哇~哈哈哈~!!靠~底調~底調!!
  • Kane 1日3小時前
    早該槍斃了 十三年意義何在?
  • 小琦 1日4小時前
    不是不報只是未到,爽十幾年該進去關了!
  • Mantle 1日1小時前
    死畜生趕快死一死 不得好死的人渣
  • 23小時前
    如果實施人道毀滅 我想應該就沒那個種去犯法了吧 我絕得現在法律都判太輕 所以關個幾年就又能出來犯法 還什麼一罪一罰 根本沒用 判200多年 也只關個20年 20年後出來 再犯案 又可以多強姦好幾個女孩子 根本就賺到了 那這樣難怪強姦犯出來都會在犯 如果強姦唯一死刑 我想這樣應該會比較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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