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運將遇害案 家屬質疑警疏失

中央社 - 2012年1月5日 下午5:17
(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5日電)花蓮計程車司機陳永濬遭槍殺案,花蓮地檢署檢察長林慶宗今天前往陳家慰問,家屬質疑警方在圍捕過程有疏失,要求檢方查清真相,林慶宗表示,警方如有疏失,會分案調查。
兼任花蓮縣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榮譽主任委員的林慶宗,今天下午前往死者住處探視家屬並致贈慰問金,他表示,陳永濬無辜遭槍擊往生讓家屬感到悲痛,嫌犯也無力賠償家屬的損失,不過依據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被害人家屬得申請補償金,這可說是政府的德政。
花蓮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工作人員除慰問家屬外,並細心向家屬說明申請補償金的規定和程序,不過家屬仍非常在意警方圍捕嫌犯過程為何未查看鄰近的計程車,導致陳永濬失血過多死亡。
陳永濬的家屬向林慶宗反映,警方據報趕到現場時,只顧著圍捕持槍的張添銘,卻完全不注
▼網友的評論▼
  • 神醉夢迷 18小時前
    死了~ 該怪那個兇手~
    牽怒在警察身上~ 沒品而已......
  • 阿牛 19小時前
    就因為沒錢賠償被害人而讓全民買單嗎?殺人沒被判死刑.日後發生事情.那一位法官不用負責嗎?
    如果受刑人必須在監獄工作以薪資賠償被害人至清償完畢才能出獄不是一舉數得嗎.
  • 16小時前
    可悲喔...現在人把救人的看的比殺人的還可惡!怎沒看到家屬追打嫌犯?沒看到家屬痛批嫌犯?只看到家屬質疑救人的警察!在那質疑有過失要賠償??
  • 16小時前
    這家屬反應並不意外..取締違規怪警察搶錢..追逐飆車族怪警察過當..
    現在就連圍捕槍擊通緝犯也可以怪到警察??不過人死為大!
    這年頭只要出了意外..最聰明的方法一定要先....怪警察!!
  • Christy 13小時前
    悲哀,但很現實。
    你向一個毒犯求償絕對拿不到錢,但反咬警察不對,警察連個屁都不敢放。
    以後警察就連處理車禍這種單純事故最好都請上天保佑人沒事,不然反咬你一口通報就醫太慢,你就等著上法院跟他慢慢打求償官司。
    現代人看到有人倒在路上不會去幫,為何?就是怕對方咬你是肇事者,講都講不清。
    以後警察接到報案,不如等人死透了再到場,至少沒有被家屬咬延遲救護的疑慮。
    雖然那位計程車司機很無辜,我也很同情他的家屬,但現在他們的做法對社會只是有害無益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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