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葉盛茂涉隱匿公文 最高院發回更審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月6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前調查局長葉盛茂被控隱匿公文、洩密案,最高法院昨天以程序有誤,將隱匿公文罪部分,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被告葉盛茂目前在台北監獄服刑,原因是洩密罪部分去年已經高等法院判決,2年6月有期徒刑確定。
最高法院將隱匿公文罪部分發回的主要理由有二:首先,葉盛茂自始至終否認犯罪;高院
前調查局長葉盛茂被控隱匿公文、洩密案,最高法院昨天以程序有誤,將隱匿公文罪部分,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被告葉盛茂目前在台北監獄服刑,原因是洩密罪部分去年已經高等法院判決,2年6月有期徒刑確定。
最高法院將隱匿公文罪部分發回的主要理由有二:首先,葉盛茂自始至終否認犯罪;高院
▼網友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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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頭
民主國家的下場,養一大堆不要臉的政客及官員,把誠實二個字收到銀行保險櫃裡面,放在外面的只有錢而已,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這是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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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
這些年,這麼多大弊案、貪汙、玩法,沒看到有關單位與在位者貫徹決心整治,難道要所有百姓把這些貪官汙吏當成偶像嗎?因為都能置身事外,事不關己、逍遙自在,每晚數著鈔票笑著睡覺! 司法真的死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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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do
無恥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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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票選第一名的在家工作系統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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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花2~3小時,上網加薪不求人
(ˇˍ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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ㄚ頭
太離譜了..隱瞞情資,兩度將情資洩密給陳水扁.就犯法了..身為高管都可以抵死不認罪..那老百性..就應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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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F
如果是一般老百姓 情況就不同 司法早已死亡 如果四十六年前 知道法官是終身職 鐵定去考法律系 想當年 只有功課差的才唸乙丁組 誰去讀政治法律 真的是 四十年河南 四十年河北 哀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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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在
這則新聞要義在敬諭大眾祇要抵死不認罪.....縱使已三審定讞的發監執行,依然有權與利[或有良心的法律人]可以再提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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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Qy
當官真好~難怪以前一窩蜂要辛苦赴京趕考~當官後可能有內線消息(股票等比級數成長)!!死不認錯就不用速審速決(那是我們老百姓才有)買的房子可以很便宜或是任意變更地目做豪宅(半買半送~我怎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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