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乘客開門致車禍 運將判賠千萬
中央社 - 2012年1月3日 下午10:33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3日電)新北市郭姓計程車司機駕車載女性乘客時,未將車輛停靠路邊,就讓女子貿然開車門下車,導致後方騎士撞傷致四肢癱瘓。台灣高等法院判決,司機應賠償騎士新台幣1208萬多元。
判決書指出,郭姓司機在去年7月間駕計程車載女性乘客行經新北市土城區時
判決書指出,郭姓司機在去年7月間駕計程車載女性乘客行經新北市土城區時
▼網友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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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以懷 2日3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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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花幾小時!得到未來的自由跟健康
有時候 司機也很倒楣 不過我看到的司機每個開車品性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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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近
法官有無考量機車駕駛超速硬擠可能,法官應到路邊觀察機車駕駛低頭猛催油門趕時間的狀況,是大部分意外發生原因。如此判決不符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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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仔
1200元還可以 12000000 判這樣 司機他付的出才有鬼 受害著會拿的到嗎 司機一定去關的 是否因該每月多少 到受害者終點 這樣才能幫助兩個家庭 如果真要這樣判 也要去憑估對方是否有這樣的財物 在外跑車真的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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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政府跟晚清一樣爛
看....閃避不急也有責任這種屁話也敢說..罰死這些垃圾車
給有看到這篇文的...請搭乘有牌的計程車..出事至少法院會判車隊公司賠償
ex.某某大的司機打死人,除了司機本人民事賠償外,公司也有連帶賠償!
別搭那種個人牌的....品質參差不齊..路上的大炸彈,早就該讓他們被自然淘太 -
yu fang fan
z凡是真的要小心啊 千萬哪賠得起啊 一輩子 都賺不了那嗎多啊法官手下留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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