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MSN曝姦情 男判賠30萬
中央社 - 2012年1月4日 下午1:03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4日電)陳姓麵店老闆從家中電腦的MSN對話發現,妻子與化名為美琪的李姓員工發生姦情,還用視訊裸露生殖器官,氣得向李求償精神撫慰金。台北地院判決李男應賠償新台幣30萬元。
判決書指出,台北市陳姓麵店老闆聽聞妻子與李姓員工過從甚密,兩人屢次發生爭吵。陳男從家中電腦發現妻子
判決書指出,台北市陳姓麵店老闆聽聞妻子與李姓員工過從甚密,兩人屢次發生爭吵。陳男從家中電腦發現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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