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性侵隨身帶裸照 老翁判6年

中央社 - 2012年1月5日 下午4:33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縣5日電)彰化縣1名70多歲的謝姓老翁涉嫌性侵猥褻鄰居的女兒,還用數位相機拍下少女裸露上半身的畫面,隨身攜帶照片恐嚇少女不准說出去,彰化地院今天判處謝姓老翁有期徒刑6年。
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民國97年2月,78歲的謝姓老翁見鄰居年僅13歲的女兒年幼可欺,多次性侵猥褻少女得逞,還用數位相機拍下少女裸露半身的照片,將少女裸露的照片放在機車置物箱內隨身攜帶。
謝姓老翁恐嚇少女不准把事情說出去,不然就
▼網友的評論▼
  • 笑死我了 21小時前
    垃圾!不要臉到極點...丟臉
  • 11小時前
    才判6年也太輕了吧 這對受害者來說是一輩子的陰影ㄟ
  • 淑華 21小時前
    這種人慢慢折磨至死
  • RAY LIN 14小時前
    老不修 死不要臉~ 該去死一死了啦!! 這麼變態還活著幹嘛!!!!!
  • babor 12小時前
    老屁眼沒人要
  • acer 13小時前
    上訴是為了給律師團與彼此的利益~沒事吃飽撐著做啥~!76歲了膽子真大真敢亂來~不知有無前科?該查查喔!就判6年?~!但判太久萬一死在牢獄裡~算誰的~?人民買單嗎?還是請家人領回處理呢!?阿知!!
  • david 15小時前
    good
  • 13小時前
    不是一罪一罰嗎,多次性侵怎會只有六年,
    侏儸紀又出現了!!
  • 阿中 9小時前
    這跟老又沒關係 老人就不能有性需求喔 錯在找未成年
    上次一個男的找兩名未成年一個旁觀 都沒人說男的有問題了 今天是老人才換成男的有問題
    有差這麼大嗎 好歹她也是一樣有收人錢的
  • 妮子 5小時前
    這個國家是怎樣了,只判6年?怎麼法官不是自己的女兒被性侵呢?如果辦的是自己的女兒被這樣子欺凌,法官試問你是不是也會心服這樣的判決呢?怎不把那性侵犯閹割掉再取他一根手指頭還是直接判死刑...這個台灣的法律太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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