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不倫戀分手爆料挨告 女師未指名不起訴
自由時報 - 2012年1月6日 上午4:25
〔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新北巿蘆洲區某國中汪姓學務主任與林姓女教師搞婚外情,雙方分手後,汪男及汪妻認為,林女曾向媒體誣指涉及性騷擾及校方包庇,因而提出妨害家庭及公然侮辱罪告訴,台北地檢署調查後,昨不起訴林女。
檢方認為,通姦案已逾6個月追訴期,加上監察院彈劾汪男時,亦提到校方未採取補救措施,林女所言內容並非無據,且涉及社會公義,查無犯罪事證。
不起訴書指出,依據監察院彈劾書內容,汪男從民國97年9月起至99年3月,利用擔任學務主任機會,多次於上班及下班後,盜用學務處沒收保管的學生手機撥打騷
檢方認為,通姦案已逾6個月追訴期,加上監察院彈劾汪男時,亦提到校方未採取補救措施,林女所言內容並非無據,且涉及社會公義,查無犯罪事證。
不起訴書指出,依據監察院彈劾書內容,汪男從民國97年9月起至99年3月,利用擔任學務主任機會,多次於上班及下班後,盜用學務處沒收保管的學生手機撥打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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雯雯 6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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