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娛樂新聞-共誌:第二期觀點--通傳會與文化部的功課:創新傳媒改革

台灣立報 - 2011年11月29日 下午10:06
馮建三
新的變局2012年以後的世局,即將進入另一番氣象。台灣、中國、美國、南韓、德法義西…等國都要大選或換屆領導。在台灣,傳媒改革已經陸續登場,無論是6月13日完成立法的《文化部組織法》,或是部分條文修正過關的《無線廣播電視法》,以及16日司法院首度為「新聞自由」議題召開憲法法庭的釋憲辯論,其後續效應就要逐年浮現。
這篇文章另有重點,聚焦於評述行政院三個獨立機關之一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會)。目前由通傳會領銜的傳媒改革,有兩個大的方向,都與電視有關。
一是通傳會從「地理」切入,進行興革。去年五都選舉之後,通傳會表示,有線電視的經營範圍,同樣必須調整,亦即未來有線電視的經營區將以縣市為單位,將目前的51個減為22個。如此,眼前59家業者倒有39家並無競爭、觀眾無從選擇的格局,不能不有變革,加上可以跨區經營,則未來捉對廝殺的熱鬧場面,就會出現。通傳會認為這種競爭可以帶來進步。
其次是寄望於「科技」的變革。通傳會在今年元月宣布,將提撥3億公務預算,致贈12萬低收入戶「電視機上盒」。到了6月,隨著大選日期漸近,通傳會向行政院簡報,後由馬英九總統宣布,宣稱2012年將是「高畫質電視」元年。無線電視數位化將在7月倫敦奧運開幕典禮前完成轉換,比原訂時程提早半載。配合數位化的推進,通傳會還要提撥1200萬,評鑑所有衛星電視頻道,使之作為區分「基本頻道」與其他頻道的依據,目標是希望2012年中葉起,導引有線電視進入分級付費的階段。
通傳會雖然因為狹義的新聞自由爭論,經常與大眾傳媒有所衝突,如2009年的旺旺案,劍拔弩張,駭人聽聞。但通傳會提出的「地理」與「科技」改革路徑,卻很符合大眾傳媒平日所散發的意見氣氛:擴大經營區就是增加競爭,就是有線系統的進步動力。藉助數位科技,引入分級付費,有線系統就得提供套餐,觀眾更有選擇,付費更少。
地理與科技的改革路徑相當動聽,表面上言之成理,仔細分析,讓人憂心忡忡。先看有線電視地理經營區的調整。
調整有線電視經營區 畫餅充飢第一,調整經營區之初,業者不得不競爭,但用不了多久就是兼併,就是更大的資本吞食規模較沒有那麼大的資本,22個經營區勢必回歸一家獨佔。通傳會最想看到的情況,也就是22區都有2家以上經營,實際上並不會出現。畢竟,有線電視如同電力瓦斯與自來水公司的管線事業,具有自然壟斷的趨勢,屆時,就是通傳會所說的業者跨區競爭,直至全台剩下3家。然後,資本的成長動力不會停止,資本不能不遊說或施壓通傳會、民意代表或行政院,撤除用戶數量不能超過全國訂戶三分之一的限制;這個時候,就是全台一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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